
杉杉集团创始人、董事长郑永刚
400亿杉杉股份实控人、浙商大佬郑永刚,因突发心脏病匆匆去世后的3月23日,郑永刚之子郑驹,经公司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被选举为董事长。对此结果,郑永刚的二婚妻子、也就是现任妻子表示极为不满,认为自己才是公司董事长职位的合法继承人,由此拉开了一场长子和后妈之间民营企业的“争夺战”!

郑永刚长子、杉杉集团现任董事长郑驹
郑永刚于上世纪90年代,接手一家名不见经传、且濒临倒闭的小型服装企业。经过几十年的辛勤耕耘和打拚,杉杉服装已成长为中国纺织服装业界响当当的一线著名品牌,杉杉公司也成为了一家拥有400亿市值的上市公司,并且由单一服装生产经营,向锂电、新能源方向多业发展。
事业有成,郑永刚家庭也是多子多福。他先后有过两次婚姻,于1991年与前妻育有一子; 后与某年轻漂亮的某电视台主持人周婷再婚,又生得3个子女。到他去世前,膝下共有4个子女。当初他生育了这么多的子女,是否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那就不得而知的了。

郑永刚现任妻子周婷
可正当郑永刚志满意得之时,“天有不测风云”,仅有65岁年纪的他就匆匆撒手人寰。来不及交待身后事,来不及为杉杉遴选新的掌舵人。由此还带来了后妈与长子谁来继承家产、管理公司的家庭矛盾严重隐患。
现杉杉董事会已作出了选举郑永刚之子郑驹,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决定,但却引得郑总现任妻子的严重不满,并四处讨要说法。网上网虫们也是评论纷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莫衷一是。
作为局外人,笔者也想谈谈个人的看法,不当之处,还望友们批评指正!
个人认为,从法律上遗产的分配来分析,应该由郑总的后妻出任彬彬的董事长。因为郑的前妻儿,与郑后妻及后妻所生3个子女,一共5个人,都有平等[招财进宝]继承郑的遗产的权利,那么就是: 郑的前妻儿,一个人占有一份;郑的后妻及子女,4个人占有4份。郑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董事会的董事席位继承人,理所当然应当由他的5名合法继承人一人一票推举产生,而不是应由董事会来选举产生郑的董事席位继承人。待郑的董事席位继承人确定后,方能召开集团公司董事会议,由各位董事投票选举公司董事长。

后妈与继子的权利争夺之战
如果照此操作的话,郑的前妻儿既不可能进入董事会,更不可能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因为在其家族推举一人作为郑的董事席位继承人的环节中,郑的前妻儿只有自己的一票,而后妈加3个子女共计有4票,按照股份多少决定权利与义务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那么自然肯定是郑的后妻出任董事,进而当选公司董事长。然后,可由后妈向董事会推荐,提名郑的前妻儿出任公司的总裁。这样安排的话,方显得合情合理,也可能符合郑总生前的安排意愿。
如果郑生前有要前妻儿继承自己董事长职位的安排话,但他逝后,前妻儿能否做为家族代表进入董事会,是还得得到后妻的默认同意才行,否则是不能由董事会越权表决选举产生董事长的。
究竟谁对谁错,友友你们的看法嘞?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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