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各部门、直营店铺、大区从公司仓库领用、借用非销售、生产用物品的行为,并与费用预算管理相衔接,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
从仓库领用物品,凡属于领用部门、直营店费用性质支出或借用的,均应按照本办法执行。领用物品用于销售、生产的不作为费用支出,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本办法颁布以后,公司其他制度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三、领用规定
各部门因业务(非销售、生产)需要从公司仓库领用办公用品、物料、日常消耗品、产品、促销品、礼品或其他物品,其领用申请视为预算动支申请,领用物品发放后视为费用已经支出,财务中心按照领用物品成本总额计入领用部门费用并扣减预算。
一)部门、大区领用规定
各部门在从仓库领用物品前,应确认领用物品所产生的费用是否有编制预算,未编制预算的不得领用。各部门、大区从仓库领用物品的简易流程如下:
填写《物品申领/购单》→按照财务权限、预算管理规定审核、核准→仓库审核、配货、扫描→财务中心审核、盖章→仓库发货
注:在预算科目“办公费”中支出的办公用品领用由行政组作预算审核,不需要财务中心审核预算、盖章,但在其他预算科目中(如领用办公用品用于培训的应作为培训费)支出的办公用品领用应经财务中心审核预算。

二)直营店领用规定
1、额度内领用
凡有固定领用标准或有经核准的方案、管理制度规定领用标准的均属于额度内领用。
除依据公司具体规定、具体方案要求发放的物品外(如根据促销方案发放促销品),店铺其余日常消耗品全部纳入额度内领用范畴,其额度(吊牌价)规定如下表:

额度内领用由计划物流部控制额度,其简易流程如下:
店铺申请或提交方案→计划物流部审核额度→仓库配货、扫描、登记→财务中心核准、盖章→仓库发货
2、额度外领用
额度范围外的领用应提出《物品申领/购买单》,说明超额领用原因,按照“3.1部门、大区领用规定”简易流程办理
3、借用规定
从仓库借用物品,借用人应填写《物品申领/购买单》提出申请,其简易流程如下:
填写《物品申领/购单》→借用单位总监审核→财务总监或总经理核准→仓库配货、扫描、登记→财务中心核准、盖章→仓库发货
注:借用物品1万元以内由财务总监核准,1万元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从仓库借用物品视同现金借支管理,对已到期借用物品未及时归还的(原则上应在使用后二个工作日内归还),计划物流部应及时跟催。财务部每月月初应检查借用物品是否逾期,逾期的应在财务报告中提报。借用物品不及时归还的,可给予借用部门责任人员激励50-200元,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可责令责任人员赔偿。

4、补充说明
1) 1万元以内含1万,1万元除产品按照吊牌价3.5折折算外,其余均按照吊牌价计算,无吊牌价的按成本价计算。
2) 计划物流部、仓库审核、配货、扫描按照物流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四、附件
1.《物品申领/购买单》
2.《物品申领/购买单》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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