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方桐、通讯员饶正茂、毕诗靓、柯美中)“检察院采取‘检察建议模式’,推动企业合规改革,挽救了企业。”8月2日,得知企业无证越界采矿行为可以通过合规改革不被起诉后,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某长舒了一口气。
2019年前后,该公司无证越界开采矿石,涉嫌非法采矿罪。今年8月2日,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人民监督员、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等来到该公司,查看合规整改情况。考虑到该公司是县里重点招商企业、纳税大户,每年为当地村民创收逾3000万元,又有意愿矫正其违法行为,建立合规体系,检察机关遂依法采取“检察建议模式”,督促企业整改,合规合法经营。
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向春林介绍,“检察建议模式”主要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同时认罪认罚的涉案企业,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责令其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制度。
在办理企业犯罪案件时,易出现“案子办了,企业也垮了”的现象。为此,黄石市检察机关去年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阳新县检察院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对规模小、违法情节较轻的企业实行“检察建议模式”,对规模大、违法情节相对严重的企业实行第三方监管的“合规监管模式”,对不整改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提起公诉。目前,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9件,涉及企业11家,作出不起诉决定3件,涉及3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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