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律师事务所排名(天津最有名气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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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侯小兵

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律师年检注册之时。屈指算来,再过两个月,就是自己从事律师工作满十年的日子。十年,弹指瞬间。昨天自己还为拿到律师证欢呼雀跃,今天已是律师行业的十年老兵。

回顾十年来自己的律师路程,可谓绚烂多姿,精彩纷呈。初为律师,认定自己就是正义的化身,虽不能仗剑走天涯,但总想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与一切自己认为的不公平的现象做斗争。走到哪里,都洪亮地表明自己的律师身份,恐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当时认为,律师,是最好的行业。现在来看,当初的想法也没有什么不对。如果不爱自己的职业,没有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不用说取得多么大的成绩,就连钻研、研究恐怕都做不好。久而久之,就会产生懈怠感。当初的热情在一件件琐碎的案件中消失殆尽以后,只剩下谋生的手段而已。在这样的情绪中,取得当事人的信赖变得非常艰难。通过案件,获得其他同行,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察等的认可,更是无从谈起。其实,无论从事什么职业,没有职业热情,想取得成绩,基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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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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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都有一种争议。律师不仅仅谋生的手段,而且还是“法律正义的捍卫者”。诚然,律师的确是谋生的手段,通过解决别人的法律问题而收取代理费,与其它职业从本质上没有区别。在我看来,律师又与其它职业不同。在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广大的律师都有不同程度的参与。或成为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或为群体事件提供法律意见等等。但是这种感觉和认知,最好停留在自己的内心,不宜外化。当自己沉静下来的时候,会发现,律师其实就是谋生的手段。现在国家和社会给予律师的地位和高度,都是时代的产物,与每个渺小的自我没有多大关系。

律师,通过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收取代理费。如何认识当事人,听取当事人的需求,听懂当事人的问题,进而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然后,按照自己的分析再具体实施。在不断推进的过程中,随时关注进展并及时与当事人沟通,直到受托事件结束。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诉案件,基本上都是这个流程。可单单就是这个流程,是我们在学校读书之时,不曾知晓。成为律师之前,也没有机会接触。一路走来,自己发现,每个环节都不简单。这个过程中,自己会发现当事人有时候不会和自己讲述事件的全部过程。让自己知道的,全部是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尤其是诉讼案件中,情况更为严重。诉讼结果对当事人有利的,当事人会认为是自己占理。对当事人不利的,甚至是败诉,当事人会认为是律师的过错。面对如此情况,我们应该持何种心态。似乎自己怎么做,当事人都不能完全满意。从业之初,自己多有感叹当事人为何如此。随着经验逐渐增长,阅历慢慢丰富,终于明白,人性如此。出现矛盾的时候,每个人都希望从对方身上找借口,挑错误。找律师,其实也是消费过程,“消费者是上帝”的概念从其它领域蔓延到律师行业而已。当然,并不是每个当事人都是如此。知道了这个道理,就看懂了这些现象。再次面对当事人的时候,可以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感同身受,这个感觉又不完全等同于共情,心里多了一份从容与淡定,把控环节,积极沟通,逐渐形成了属于自己的获客方式。既满足了客户的需求,又实现了经济价值与自我价值。在持续不断的锤炼中,提升业务水平,精进服务。在提高客户满意度的路上,没有尽头。

律师十年是体会别人经历的十年,也就是律师行业,会有如此的经历(演员也可以)。任何一个法律事件,基本上都涉及到人性的弱点。尤其是离婚、继承等家事纠纷,勾心斗角的商业纠纷,刑事纠纷尤为严重。面对如此情况,成熟的律师,不宜被这些阴暗所困惑,反而让我们更加珍惜自己的生活稳定与家庭美满。

十年之前,三十而立的自己,开始了律师生涯。十年之后,自己已是不惑,两鬓见霜,但内心依然火热。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求索。期待下一个十年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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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侯小兵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中共党员,南开大学法学硕士

从事执业律师近十年,始终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相结合的办案方式,处理诉讼、非诉案件数百起,先后为今晚报社、渤海早报、天津华信半岛酒店有限公司、天津华钜集团有限公司等媒体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长期的律师实践中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和模式,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的合法利益。侯律师在当好政府、企业、群众的法律顾问的同时,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带领东方律所党支部在服务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律援助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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