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本报记者 杨明

通讯员 王淑慧

孙超

2月23日13时,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办理的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在无锡市新吴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进行审理,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判不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时距离张某到案仅过去了46个小时。

去年11月,新吴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正式启用,在全市率先实行48小时快速办理及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案件快速办理等三类快速办理机制,全区司法体制改革迈出了新步伐。

46小时办结案件

跑出案件办理“加速度”

2月21日15时,新吴分局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张某进行传唤审查,张某申请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22日上午,新吴分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进行会商,一致认为该案可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区司法局随即指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22日下午,新吴分局向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区人民检察院经受案、阅卷并讯问张某,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向区人民法院起诉。23日13时,区人民法院在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作出宣判。

从嫌疑人到案到最终判决,历时仅46小时,这是新吴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在“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上的一次成功尝试,是新吴区公检法司的不懈探索、不断磨合,是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敢于先行先试的勇气决心。

“一体化”快速办案

按下刑事速裁“快捷键”

2021年10月20日,新吴区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的实施意见》,对快速办理适用范围及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流程规范进行了明确。

2021年11月12日,新吴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正式启用,采用规范、合作、高效、“一体化”快速办案新模式,搭建办案平台衔接公、检、法、司四部门,再造办案流程,推动简案快办,提高司法效率。对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的案件,由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简化评估流程,法院直接宣告缓刑或判处管制,在符合法律程序规范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实现刑事速裁。

在检察官办公室,员额检察官受理公安机关移诉的速裁案件并提起公诉;在法官办公室,1名至2名刑庭法官常驻办公,负责速裁庭审;在司法人员办公室和律师会见区,由区司法局对可能被宣告缓刑或者判处管制的被告人进行审前调查评估,区价格监测与认证中心定期派驻人员办公,第一时间受理涉案财物的价格鉴定。

速裁法庭具备应对疫情等特殊情形下与看守所远程庭审、全程网上直播等功能,自启用至今,已有多起案件在此庭审。而在新吴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不远处,就是新吴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站式、一体化”新模式真正实现了“更快启动衔接、更好智慧办案、更优体现实效”。

“我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经常会有不同认识,现在通过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这一平台,能够高质高效地解决分歧,大家的默契度也有了提高。”新吴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陈星豪深有感触地说,也正是有了这样的紧密配合,才让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成为可能。

新吴区公、检、法、司四部门以服务发展为根本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构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的繁简分流、简单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在司法改革创新中努力探索出更多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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