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评估费用收费标准,项目评估费用收费标准2021?

项目评估费用收费标准,项目评估费用收费标准2021?

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举措,社会工作项目评估在发展的同时也颇受争议。一方面,学界对社会工作项目评估提出了伪独立、伪客观、伪专业,评估失灵、评估失效等颇为严厉的批评;一线社工们也常常埋怨评估指标不合理、评估过程不深入、评估专家不专业、评估结果不客观等问题。另一方面,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在殚精竭虑地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并周旋于政府和社工机构之间谋求多方满意的同时,也有一肚子的委屈和苦水无处诉说。社会工作项目评估承受的种种非议,实际上反映了上述主体之间较为严重的割裂性。而这种割裂性的存在,除了学界经常讨论的合法性、委托代理困境、指标信度效度等制度、结构与技术层面的顽疾外,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评估方和被评估方看待社工项目的视角不同,且沟通不足造成误解。加强评估双方的沟通、吸纳被评估方代表参与整个评估过程、完善评估反馈程序,进而建构协商式评估模式,将会有助于评估双方达成相互理解和共识。

评估方与一线社工的视角差异

面对一线社工的不理解和疑问,大多数评估方却仍然较为执着地坚守着项目管理、品牌建设、专业发展等评估指标,其主要原因在于评估方和一线社工所处的视角不同,由此带来评估侧重点差异。

(一)整体性视角与个体性视角的差异

在一个打包制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中,评估方往往同时面对的是十几个乃至数十个子项目的评估问题。因此,评估方往往采取的是一种整体性视角,其目的在于遴选出优秀的项目和做得不好的项目。基于整体性视角,评估方会预先假定:优秀的项目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较为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具有特色服务品牌、新闻媒体宣传多、社会影响大、专业推动作用强等其中一个或数个特质。为了不遗漏某个项目在某个方面的突出成果,评估方会尽可能将所有方面的评估指标纳入评估指标体系。但是,一线社工往往是基于自身一个项目来考虑评估指标体系。对于一些强调专业技能的社工来说,其可能认为项目管理权重过大、打造特色服务品牌不现实、没有必要写专业文章,进而质疑整套评估指标体系的合理性。

然而,这种个体性的视角实际上埋没了某个项目在某个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可能性。例如,一些项目社工可能尚未取得职业资格,专业技能也不强,但却凭借其他从业经历取得的管理经验,在项目的整体运行和外部宣传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也不失为一个可圈可点的项目。又比如,评估方担心社工承接的额外行政任务太多而难以兼顾专业性, 进而从整体角度对行政任务设置了相对容易得分的评价指标,却可能被一些社工认为指标流于形式。换言之,评估方是基于普遍性和整体性来遴选优秀社工项目,而项目社工则更多是从自身的特殊性来看待评估,由此引发了对评估繁杂性的不理解。

(二)拔高性视角和适应性视角的差异

在一些社会工作评估项目中,一些社工认为评估指标应该注重考核项目当前的情况,这种看法实际上忽视了社会工作项目评估还具有以评促建的拔高性目标。对于社会工作项目评估来说,其核心目标至少有两个:一是通过监督考核,遴选出优秀的项目和做得不好的项目,从而实现对项目的问责;二是通过给出合理性的建议来帮助项目朝着预定目标顺利开展,并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而不只是简单的“批评”。例如,评估方设置了社工站要有办公室、个案室、小组室等专门场所的考核指标,其真正目的不在于检视社工站的硬件配置,而在于通过指标引导购买方、用人单位、社工机构进一步改善驻站社工的工作环境。又比如, 评估方在评估指标体系中设置了驻站社工应当具有社工职业水平证书以及打造特色服务品牌的要求,其目的在于督促社工提升专业能力。

然而,此类做法却被一些社工解读为不顾持证社工少和品牌建设难度的客观事实,认为对社工机构提出了过高的要求。从核心价值层面来说,社会工作项目评估的最大意义在于引导项目向积极的方向发展,是以一种拔高性的视角而非适应性的视角来设计评估体系和评估方法。因此,某些地方压缩评估项目经费且只开展末期评估,进而迫使评估去适应项目的做法,不仅不利于推进社工项目发展,反而有可能导致项目和评估的进一步形式化。

(三)行业发展视角与项目优化视角的差异

在实践中,过于侧重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实务技能提升的项目优化视角,有可能会降低社会工作专业和行业的社会影响力,不利于社会工作的长远发展。当前,各地的社会工作项目评估大多由行业协会承接,并组织高校专家、资深社工具体开展。因此,作为评估机构的行业协会和社工界专家学者实际上包含了一种扩大社会工作专业和行业生存空间的行业发展视角。

从这个视角来看,评估方和评估专家希望项目社工在提高专业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制度完善、标准化服务、经验总结、实务研究、可视化、可推广性、可复制性等要素, 以达到增强专业和行业生命力的目的。从对社会工作专业和行业发展有益的角度来看,行业发展视角总体是优于项目优化视角的。

建构协商式评估的尝试

相对于以测量、描述、判断为核心的前三代评估方法,强调响应、协商、循环、价值、赋权等评估理念的建构主义第四代评估方式正被越来越多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所推崇。这种建构主义的评估有利于弥合评估双方视角的差异性,但由于成本大、耗时长、操作复杂等原因,尚未被广泛实践。目前来看,可以从协商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吸纳被评估方参与评估过程、完善评估反馈程序等方面,进行一些协商式评估的尝试, 以推进第四代评估的实践进程。

(一)加强沟通交流,协商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在制定社工项目评估指标体系的过程中,评估方不能盲目照搬已有的评估指标体系,应当加强与购买方、承接机构、一线社工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交流,并在深入了解项目特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达成各方都认可的评估指标体系。

在评估准备阶段,评估方应当和购买方仔细协商被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评估方案、评估方式方法等具体细节,并完成评估资料的初步收集。在评估指标设计环节,评估方可以邀请购买方代表、高校专家、承接机构负责人以及一线社工代表,就评估指标体系的分类维度、评分标准、赋分权重等问题进行多轮磋商,最终确立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评估指标体系确立后,最好能进行一次小范围的预评估,以检验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及信度和效度。通过预评估,评估方可以有效收集到一线社工、服务对象、承接机构、合作单位等各个方面的反馈,并不断修订和完善,最终形成科学合理并赢得各方认可的项目评估指标体系。

总而言之,评估方要注重与多元主体的协商,尽可能地吸收各方对项目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理解和协调不同参与者价值标准与评判视角间的分歧,以最大限度减少因沟通障碍和误解对项目评估造成的消极影响。

(二)吸纳被评估方代表参与评估过程,理解双方视角差异

在传统评估模式中,评估方是评估的主导者,被评估方是被动参与者, 导致双方在评估目标的认识上存在较大的分歧。在推进第四代评估的实践进程中,可通过吸纳被评估方代表参与评估过程的方式赋权被评估对象,以增进评估双方间的相互理解,并促进评估模式的不断创新。

具体来说,可吸纳一线社工、社工督导、承接机构负责人等被评估方代表作为评估小组成员,参与评估方案的确定、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评估资料的收集以及实地评估全过程。作为项目服务的实践者和参与者,被评估方对项目运行往往具有更深的理解和反思。因此, 被评估方代表参与整个评估过程可以助力评估方和评估专家更加深入地了解项目运行中存在问题的根源, 并提出精准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导建议。而且,被评估方代表的参与, 也使整个评估工作处于更加开放的环境中,有利于信息的流动和佐证评估环节的公正性。

(三)完善评估反馈程序,注重评估建议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评估不能一评了之,更不能简单地作为结项工具,每一次的评估结果都应当促进项目下一阶段的改善,最终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因此,建立评估反馈与整改程序,并注重建议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评估方可以通过一对一专家反馈、小组讨论会、集体研讨会等形式开展深入的评估结果反馈,不能简单地开一个单向的评估结果通报会就结束评估过程。

其次,评估反馈之后还应当有一个监督整改环节。对于一些重要的问题和建议,评估方要注意检查被评估对象是否已落实以及成效如何,必要时还可对项目的跟进成效再提出反馈。

最后,评估建议要十分注重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要直面项目当前最紧迫和最现实的具体性问题,不能让评估建议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在提出评估建议时,评估方和评估专家要特别注意与被评估对象之间的交流沟通,以帮助被评估对象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锁定关键矛盾、明确实施步骤、明晰预期成效。

(作者韩江风系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徐慧玲、郭晓艳系郑州社会工作协会评估项目主任)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20222年6月上刊,有删减,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责编:夏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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