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手机、当着代理
一边“娱乐”、一边赚钱……
很多人沉溺其中、乐此不疲
却不知已掉入陷阱、触碰法网
两年多的时间里,李某在网站一边赌博、一边发展下线,共获得佣金14万余元。日前,经顺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顺庆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2017年底,李某在手机上点击陌生链接,注册了一个网络游戏平台。一开始,他在这个平台上玩“赛车”“飞艇”“赛马”游戏,每次用1至5元下注,赢得次数少、输得次数多。
2019年,游戏平台上家联系到李某,让他当代理,每个月都可以领钱。一听自己输了钱也可以提成,李某立即答应。账号被升级为代理后,他通过微信、QQ等进行宣传。等到对方联系自己时,李某再告知具体的下载、注册流程,并发送邀请码。对方在使用邀请码之后,便成为李某的下线。这些会员在平台内进行赌博,平台每天根据会员的流水金额按照0.3—0.6%的比例给李某发放佣金。
李某一共发展了10多个下线,基本上都是他的朋友或者是朋友的朋友。两年多时间下来,他共获得佣金143967.17元。
警方侦查
顺庆警方侦查发现,该游戏平台是一个具有充值和提现功能的网络赌博平台。该平台实体化运行公司位于菲律宾马尼拉,公司高层、工作人员均在境外,通过“境外操纵,境内渗透”的方式在境外搭建服务器及赌博平台,并架设中文赌博网站,由境外向中国境内发展代理,再由代理通过类网站、直播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吸纳赌客参与网上赌博。
该平台设有“球赛、斗牛、捕鱼、21点、炸金花”等多种网络赌博游戏,赌客充值在平台中,以不同倍率、赔率进行押注、博彩,通过绑定银行卡进行提现。代理从下线中获取佣金,平台收取管理费、人工费等截流获利。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结合李某系从犯、自首和自愿认罪认罚,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款2万元,其违法所得14万余元被收缴。
检察官说法
得了赌博网站的佣金
即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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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沈军
在办理的该类案件中,很多犯罪嫌疑人直到被追刑责时,都是一头雾水——“我就是邀约亲朋好友,在手机上玩玩游戏而已,还犯罪了?”
根据法律规定,接受赌博网站给予的分润、佣金、返点,即构成开设赌场罪。大家需谨记,网上赌博碰不得。
自己赌,将被行政处罚。邀人赌、得返点,则构成开设赌场罪。千万不要相信“娱乐”的同时还能赚钱,洁身自好、远离赌博。
文字/李星星 美编/王宁
审核/许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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