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是什么意思_(什么叫增值税视同销售)

今天来谈谈会计中视同销售的问题。顾名思义,视同销售意思就是表面上看一项业务不是销售,但我们要把它看成为销售。视同销售在会计、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都不一样。

我们先来看看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劳务还有所不同:

1.货物的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给了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上述七点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是(4)-(7),其中(5)-(7)都有一种情况叫做购买,而(4)中不含购买的情况。这一点很多人觉得不太好理解,(4)跟(5)-(7)有什么区别呢?

自产和委托加工就不说了,但凡是这两种情况,不管你是把货物自己用了、分给员工做福利了、投资出去了、分配给股东了,还是直接赠送别人了。这个货物是你自己生产的,委托别人加工其实还是等于货物是你自己生产的。自己生产的货物被消耗掉了,你在这个过程中就存在赚钱的可能性,尤其是(5)-(7),你为什么会拿着货物去分配去投资,是因为你不想出钱,你用货物来代替你原本应该付出去的钱,拿货物出去不仅不用付钱了,还变相帮你降低了库存,减少了货物滞压的风险,所以从实质上来讲货物就是等同于被你销售了,所以这两种情况相对容易理解。

那为什么购买就不一样了呢?你试着这么理解,买进来的货物,如果我准备自己用掉或者给员工发福利,从税法的角度说你或者你的员工就是最后的接棒者,增值税压根不允许你抵扣,如果你抵扣了,税法让你做进项税额转出就行了。所以不存在销售确认销项税,进项抵扣的问题,当然就不属于视同销售。举个例子,你买了个面包自己吃掉了,你在买面包的时候就知道这个面包的增值税是不允许抵扣的,当然用不着把吃面包当作销售,买面包当作采购,直接买面包的时候进项不抵扣这事就完了。

但是购买的商品用于投资、分配或无偿赠送,在这个过程中你就有可能会赚钱,比如你买来的价格是100元,投资或分配的时候当作200的价值来确认,你存在赚钱的可能性,那就很简单,买进来作为进项抵扣,投资、分配、赠送的时候当作销售确认销项就好了,理解为正常的销售,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交税即可。

这里“赠送”要特别强调一下,在会计处理上,赠送的会计处理跟投资、分配的又不一样了,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分配的时候,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上都会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但无偿赠送的时候,会计上却不确认收入,仅仅是把商品按成本直接结转就行了。这又是为什么?因为新会计准则对于收入的确认条件是经济利益要很可能流入,才能作为会计上的收入确认,东西是你无偿赠送出去的,你不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所以在赠送环节,会计处理很特殊,直接用成本结转即可,不作为收入确认。

所以这里总结两个关键点:(1)视同销售不等于确认收入;(2)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不需要视同销售,只需要进项税额不抵扣即可。

2.劳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视同销售:

劳务以及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视同销售就简单多了,只有在无偿提供或者无偿转让的情况下,我们要视同销售。而且这里还有一个“双公例外”原则,及:无偿提供的劳务或者无偿转让的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如果是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税法上不需要视同销售。

这里再特别提示一下:货物的无偿赠送,就算是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也要视同销售,但是劳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无偿赠送,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是可以除外的,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我们再来研究一下自产货物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确认原则只有一个: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也就是货物是否已经从企业内部转移到了企业外部,只要所有权从企业内转移出去了,就要作为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处理;反之,不认为是视同销售。

举个例子:货物在总分机构中进行移送(不同县市),比如从北京调货到上海来,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但企业所得税就不需要视同销售,因为货物还在公司这个主体内,所有权还归公司所有。

综上,视同销售这个知识点比较难,需要好好思考总结。出道题看看大家学会了没有:

下列经济事项中,既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又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的项目有( )

A.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分配股利

B.将自产的产品用于投资

C.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

D.将自产的产品用于本企业办公楼在建工程

E.将资产在总机构和外省分支机构之间转移用于销售

答案是:ABC

D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不用视同销售,这里再多说一点,自产货物用于自己企业办公楼的建造,是正常的经营行为,压根不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谈不上增值税视同销售;而办公楼也属于本企业,资产还在企业内部,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E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因为货物还在企业内部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umchina520@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asum.com/141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