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巅峰热血奇幻小说,十大巅峰玄幻小说完本?

大家好呀,我是浅易,今天给大家推荐4本高质量玄幻小说,登临武道巅峰,成为睥睨天下的至尊强者!

第一本:《封神记》字数:580854

简介:痛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 也许每一天的清晨,都是最让人痛苦的开始。……

入坑指南:

痛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

也许每一天的清晨,都是最让人痛苦的开始。

张开朦朧的眼,用右手遮挡着窗外照进的晨光,眨了眨眼,纪云晓苦涩一笑,终于天还是又亮了。

清楚知道自己身体的情形,而每一个日出,更是他梦魘的开始。

无奈的从床上起身,看向时钟、六点了!

不再迟疑,纪云晓努力打起精神,走进浴室,开始洗脸刷牙。

好不容易才出院,今天是第一天上学,可不能迟到。

虽然,就算迟到,他的级任老师也不在乎,毕竟老师给了他莫大的自由;因为,只要他能出现在课堂上,已经很了不起了。

自嘲的看着镜子里,那张苍白的像鬼的脸,纪云晓强顏欢笑。“你呀!永远都这么白”

语末的那分遗憾,是纪云晓自己心中的悲伤,为什么,他不像一般人那么健康呢?

摇了摇头,强行甩掉脑中的想法,纪云晓换上了学校的制服,这、可是国中最后一年了。

才刚踏出浴室,不惊讶的看着趁他不在,就已经摆上桌子的早餐。

一手拎着书包,纪云晓在餐桌旁坐下。

这样一个人的生活,早该习惯了吧!

吃完了早餐,提起书包,纪云晓走出自己的房间。

眼前、一个偌大的庭院,走在漫长的迴廊上,不意外的,又在庭院的凉亭中,看到了所谓的家人那群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们。

一个身为大学教授的父亲,拥有文学、歷史、考古等博士学位的父亲、是一个众人眼中的天才、权威。

然后是他全能的母亲,除了是个电脑商业天才外,他的母亲当年还是一个运动好手,曾经为了国家在奥运中夺得过金牌。

再来,是他十九岁的大哥,运动全能的大哥,和身体不好的自己,简直是绝对的对比,而也因为自己的病,于是,他和家人们是隔离的过着各自的生活。

另外,还有一个继承了父亲和母亲绝对优良因子的三弟,他、不管是文学或电脑,都天才的让人嫉妒,更别提今年才十二岁的他就已经跳级当了大学生。

在这样优秀的家庭之中,呵!真只有他一个人是绝对的异类。

自小体弱多病,不能跑、不能跳,而脑袋也不好,课业上要不是因为他父母有权有势,可能他连国小都不能毕业,嘖!看来,他在这个家中,还真是个米虫啊!

不在乎的一笑,只是那个笑声里,也有着说不出的悲伤。

只有自己、只有自己在这个家中格格不入!

懒得再理眼前那个场景,纪云晓低头看了下手錶,“六点半了!”

时间快来不及了,纪云晓拖着散漫的步伐,继续走向门口,不属于自己的一

切,还是不要多看。

不然的话,那种悲伤的感觉一蔓延开,今天一整天、就泡汤了。

坐上了等在门口的车,看着隔离在玻璃那端的司机,纪云晓有点想笑,干嘛要这样呢?

自己又不是瘟疫,为什么要这样隔离他、为什么呢?

来到了学校门口的坡道上,一如往常的下了车。

纪云晓习惯的看着车快速的在自己眼中驶离。

还真把自己当成了瘟疫的传染源呢!有点不屑的一笑,一步步的、纪云晓走上坡道。

相异于所有人赶着时间进校门的情形,纪云晓悠閒的好像只是来散散步一样。

七点半的钟声一响,学校的纠察队出现在门口,而几个和他一样姍姍来迟的学生,正哀求的以各种理由和那群纠察队纠缠。

好笑的看了看他们,纪云晓倒是没啥反应的踏入门口,悠悠閒閒的穿过挡门的那群纠察队员,继续向自己的教室前进。

“不公平,为什么那傢伙你们就不拦?”初来这间学校的某个一年级学生不甘愿的抱怨。

“就是嘛!不同样都迟到了吗?凭什么那个人就有特权?”久久不小心才迟到的某个二年级优等生也跟着反弹。

“他跟你们不一样,他有医生开的证明书,他有来上学就了不起了,哪像你们!”由校门口管理室走出的老校工不悦的回答。

“唷!生病了不起吗?”几个不服的学生只能在嘴巴上不饶人。

“是比你们这群不长进的学生了不起!”年老的校工看不惯这群恶劣学生的吼着。

而听着背后传来的短短交谈,纪云晓只是照着他平常的速度,走向自己的教室。

是啊!生病、了不起吗?如果能不生病,那多好!真以为他喜欢这样吗?

拖着无力的脚步,推开教室的门,习惯性的,纪云晓走向教室中最阴暗的那一角。

所有与他同班的人,在他推门而入的那一刻,都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看着他一步步的走到座位,然后坐下。

原本热闹的教室,在他踏进一步后,那种异样寂静的感觉,沉闷的让纪云晓只能缓慢的打开书包,拿出自己的笔记本,装作无事的做着自己的事。

也许,他、依旧是不该存在的吧!

好不容易开始上课。

当班导看见自己的班终于全员到齐时。

“我们三年三班今天真的很难得,全部的学生都到齐了!”不懂得底下学生的心理,这个刚当上老师不到三年的菜鸟,自顾自的高兴。

听着他说的话,左手撑着颊,纪云晓有点想笑的看着,那群所谓的同学们看他的眼光。

唉!可能是那个菜鸟女老师真的很菜,怎么、他的同学们眼中闪着的那种巴不得今天自己最好缺席的眼神,那个女老师会看不出来呢?

她真有这么蠢吗?

跟着所有同学翻开课本,纪云晓不意外的在自己放在抽屉中过久的课本上,看见满满唾弃的言辞。

唉!又要再买课本了。

完全不在乎那些漫骂的字跡,轻轻打个哈欠,恍若无事的,纪云晓拿出自己的笔记,准备做自己的事。

嗯!家里的电脑好像有新的机型了然后,记忆体也该再扩大另外,如果把人工AI给加强的话、还有,萤幕也该再添几个了

心思完全没在课堂上的纪云晓,根本没发现到,同学里有几道不一样的眼神。

如同以往,在他发呆了一天后,又到了下课回家的时候。

看着同学们努力的做着扫除工作,纪云晓只是拿起书包,晃开脚步,就准备回家。

在众人那样的视线中度过一天,纪云晓虽然总是不在乎,可是,心、却有点痛的感觉,自己就只能这样活下去吗?

踏出了教室,一个身影、孤独的步向学校门口,消失在所有人眼中。

“好像幽灵一样!”某个刚转学进这个班级的转学生这么说。

“他不是像幽灵,而是、他活的世界和我们不同。”不小心被一群贼同学选为班长的莫书怀,比较清楚纪云晓家中事情的回答。

“有什么不同?”另外一个转学生凑了过来。

“他的日子和普通的我们格格不入,因为出生在一个天才家庭中的他,就因为平凡,于是他封闭了自己。”莫书怀其实有点可怜这样的纪云晓,只是可怜他、同情他又有什么用,再多的关心,永远进不了纪云晓的眼中。

“啊?是这样喔!这样他不是很痛苦吗?”第一个说他像幽灵一样的转学生杨哲,同情的说着。

“嗯!如果他能常来上学的话,我一定要跟他成为朋友。”另外一个转学生雷翔,宣誓般的说着。

“没有用的!”几个在这个班里待了很久的同学,也插进了这个话题。

“为什么没有用?”杨哲不明白的回问。

“对啊!为什么会没有用?”雷翔也很好奇。

“因为,他看不见啊!”所有人的合奏,其中莫书怀更是心有戚戚焉的頷首。

“什么意思?”两个转学生听的糊里糊涂。

所有同学的眼光,扫向这两个一知半解的转学生,异常有默契的嘆气之后,就回去做自己的事,只剩下莫书怀一个人。

“他的世界里,没有我们、也没有任何人,只有他自己一个。”说到这里,莫书怀看着那两道“我们还是不明白”的眼光,就只能接着道:“可能是因为他以前过的太孤独了吧!所以,他永远看不见我们眼中的关心和好意,对他而言,他的日子、就是日復一日的寂寞。”

“是吗?可是他那样,真的很让人担心。”杨哲忘不掉第一眼看见属于传言中的同学的震撼,那么苍白纤弱的人,居然会是这所学校里的传奇人物。

继续阅读请点击【系统发生错误

十大巅峰热血奇幻小说,十大巅峰玄幻小说完本?

第二本:《乱世修真》字数:2137934

简介:他,命格为九,至阳至阴。灵脉绝佳却备受羞辱,只因寿元不足十年。然而天降长生秘法,看他从此逆天破命,踏破修魔九重境界!炼丹画符,顺昌逆亡!一段撼天动地的热血修魔传奇,成就一代傲世魔尊!……

入坑指南:

西汉元寿元年,在大汉京都长安城郊的一所院落,挤满了一群人。院子不大,数十人聚在一起,就显得很是拥挤,时而还有搬东搬西的人出出进进,个个满头大汗,脸含笑意,口中不停地喊道“借光,借光。”加上还有不少妇人带着小孩,一时之间,人们的谈话声,妇人们的笑声,小孩的吵闹声,让这所小小的院落喧闹非常。院门口的一辆板车上,放着一头洗剥好了的肥猪。

此间主人姓王,名苍,字劲松。因精通医理,用药如神,方圆数百里人受其恩惠极多。每遇贫困之人医病,往往分文不取,反而慷慨解囊。时人称之为“药师”或“王大善人。”

原来居住于长安城内一所大宅,与当今安汉公王莽乃出一系,亲戚之中高官者不少,实是长安一大望族。正所谓义不仗财,加之王苍善良豁达,夫人周氏也出身大家,书香门第,虽知书达礼,贤淑端庄,却于居家过日子多有不及。所得财物,入不敷出,以至捉襟见肘。

王苍为人耿直刚正,遇到王氏一族中的贪官污吏,流氓纨绔作威做福,鱼肉百姓时,每每喝声怒斥,上前制止。多数时侯面对无辜受害之人,都由他自己善后,出钱出物,劝慰安抚。而那些家族败类却视若无睹,事后扬长而去。虽未报复王苍,却都怀恨在心,视为另类,不与他来往。而王苍也是愤懑满怀,却无可奈何。

眼见家道中落,遂与夫人商议,索性卖了房产,谴散家奴,只带一老仆,举家搬至城郊居住。靠着几亩薄田,自耕自足。

周围百姓久闻王苍其人,悬壶济世,感其恩德,加上他夫妇二人亲善仁厚,虽然搬至此地时间不久,有事无事时,众人都来帮忙。

郊外百姓大多贫困,却也质朴。王苍一家居于此地人缘甚好,对于城中不平之事眼不见为净。平淡日子,倒也其乐融融。

今天是王苍之子周岁生日,本没让众人知晓,不知怎么传了出去,村子数十户人家能来的都来了。倒是让王苍夫妇有些不知所措,好在乡里乡亲的。

众人在老仆阿福的安排下,有帮忙搬桌椅板凳的,有帮忙倒茶倒水的,有帮忙在厨房置办酒菜的……忙得不宜乐呼。无事的人就在院子里闲扯。这就有了开头一幕。

王苍此时正在堂屋里与一人谈话。王苍今年三十来岁,瘦黑面上生着寸许长的胡须,头发用一根木簪别住,若非双目炯炯有神,谁也不会想到眼前之人便是名扬长安的王药师,王大善人。

时值深秋,王苍身穿墨青色长袍,虽然朴素,却也干净。与他谈话之人也有三十出头年纪,生得白白胖胖,一身灰色长衣上满是油腻污垢,拦腰扎住一根麻绳,插着一把油光的短柄板斧。

只听那胖子笑道:“大哥,兄弟这次来没带什么,今日是侄子周岁,知道要办酒宴,就宰了一头猪,已洗剥干净了,当是送给侄子的生日礼物吧!”

王苍笑道:“城中离此数时里路,兄弟大老远送来几百斤猪,怕是累得够呛啊。如此多谢了。哦,对了,兄弟如何得知今日便是犬子周岁?”

胖子笑道:“大哥忘了,当日在城中小侄子出生当天,我在大哥府上,帮福叔生火烧水,内人还给小侄子洗了第一个澡呢。对了,怎么不见小雨侄女啊?”

王苍道:“她和福叔在厨房帮忙呢。”小雨是王苍的女儿,今年六岁,年龄虽幼,却聪慧识礼,大有乃母之风。

福叔正是王苍家的一名老仆,已服侍王家三代人。当初王苍的祖父路经洛阳时,见到路旁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卖身葬父,便帮他将父亲葬了,又给那少年一些钱,让他自己安身立业。

谁知那少年不收,要与王苍祖父为奴,并说大丈夫无信不立,既然帮他葬父,他就要为安葬父亲之人为奴为仆。

王苍祖父大奇,遂将他收留下来,带至长安。

福叔原本姓龙,进了王家后改名换姓,叫王福。

王苍祖父时常告之家人,此子异于常人。王家中人也从未把他当奴仆看待,只是阿福自愿为仆,做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王苍祖父多次劝解无效,只好作罢。

当初王苍变卖房产,遣散奴仆时,阿福死活不愿离开,王苍无奈便带他到此地安居。后来想到阿福无儿无女,孑然一身,如今与自己一起生活,虽然清苦,但好歹有个照应。所幸福叔身体康健,手脚敏捷,完全不似那些与之同龄的老人。

胖子名叫韩成,祖居长安,与王苍相邻而居。自幼便与王苍一起玩耍。

王家乃名望之族,而韩成原是城中的一个破落户。但小孩子之间却无贫富之念。韩成自幼父母双亡,只身一人,一间漏风漏雨的矮小房屋,便是父母留给他的唯一财产。真正是家徒四壁,一贫如洗。而他在王家居住的日子比在自己家中呆的时间还要多。

久而久之,两人情同手足,亲若兄弟。及至年长,得王苍之助,成了城南街上的一名屠夫,杀猪卖肉,并帮他修葺了房屋,成家生子。儿名韩小虎,今年十岁,比王苍的女儿小雨还大几岁。

王苍虽成亲不晚,生子却迟,婚后五年才得一女,及至生子,却是十年之后了。

点击“系统发生错误”查看更多

十大巅峰热血奇幻小说,十大巅峰玄幻小说完本?

第三本:《兽血沸腾》字数:159980

简介:在我们生存的这个星球上,除了阳光下的人类,其实还存在着两种半人类,他们血腥杀戮,彼此蚕食,同时却又都依附在人类的躯体上,吸食着人类的养分,每到月圆的时候,这两个种族,便会从黑暗之中,走出来,向天长啸! 他们就是传说中的狼人和吸血鬼,今天要说的,就是他们的故事。……

入坑指南:

黑夜降临了,今夜没有月圆。

森城,中国南方的一座沿海大城市。

黑暗的房间里,窗帘没有拉严,城市里的灯光映射进来,正照在房间的地板上,投射出一片窄窄的光亮。这个房间是高高的二十八层,是这个大楼上的最高一层,而大楼所在的小区则是这个城市里最繁华的一个地段。

冷寒星慢慢的睁开眼,醒了过来,他望着头上的屋顶,恍惚那么一阵,然后用手轻轻的摸了一下眼,长出一口气,像是在庆幸自己终于醒了过来,然后他掀开薄薄的被子,从床上坐了起来,看了看房间,然后赤裸着身子,下了床,向有光亮泛出的浴室里走去。

他得身材高大,肩膀宽宽的,一双眼睛却是在在黑暗中闪烁着一种金色发亮的光,就像是珍宝一样,他走到浴室里,没有开灯,因为他得眼睛,可以像白天一样看清楚眼前的所有的一切。

这个浴室非常豪华,所有的装修显然都是经过名师的设计,所用的材质更都是这个星球上最好最贵的,像贴上墙壁上的砖,甚至是远隔重洋,从德国运来的,十几块的价钱就可以抵上一辆国产小黑色轿车了。

不过这些钱并不是白花的,因为那不是普通的壁砖,而是用一种特殊的材料模压而成,具有超强的耐用性,就这么的光亮如新,足可用上一二百年,不管怎么冲刷,它都不会变样子。

就像冷寒星的容貌和身材,虽然也已经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经过过了无数的风雨,甚至是血雨,却依然没有改变,任何人看他,都是二十左右,年少英俊的样子。对任何的一个女人,

都有绝对的杀伤力,尤其是他忧郁的略带着一点哀伤的眼神,那是谁也抗拒不了的。

但是,他得心,其实已经有一百多岁了。

他早已经不是一个年轻人,或者说他本应该是死在,躺在坟墓中,变成一堆枯骨的,但是,他却幸运获得了一个奇迹,从此再不能死去,明白的说,就是他身体的各个器官,已经被冰冻住了,永远的是20岁的状态,不会衰老,不会死去。

他走到洗漱台的镜子前,望向自己的样子。镜子里的人全裸着身子,看起来如粉笔白面一样苍白,看不到一点的血色,肩膀宽宽,四肢修长,雪白的肌肤下全是结实的肌肉群,块块的隆起,十分强壮。但他得头发黝黑发亮,平顺而自然的下遮住了耳朵和眉毛,只露出他一双闪亮深邃的眼睛。

他得眼睛下有着一圈淡淡的青黑色的阴影——又略带一点的紫色,仿佛是瘀伤一样。就像是他刚刚经历了一个难眠之夜,睡眠不足而造成的,他得鼻子笔挺,脸庞棱角分明,神情冷酷无比,眼神中带着漠然的杀气,让人看了心中畏惧。

冷寒星漠然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慢慢地伸出苍白宽大的手,板开身前那银色的水阀。水流出来的时候,他低下头,让冷心浇淋着自己的头发,然后闭上眼睛,默默享受着那水流的快感。

但其实,那么冰凉的水浇到脸上,他听得见声音,可头发和头皮却不能感觉到水的温度。

因为就他来说,他得体温,永远都是零度的,甚至比水还要冷。

他紧闭上眼,极力想要感受到那种冷水泼面的美妙感觉。依稀的,又仿佛想起了小的时候,戏耍在家乡的河里,少年时又畅游在大河大江里

啊,他永远的记的那种畅快,永远也不能忘记,就算是吸血鬼王,一向的严厉的要求他,但他还是做不到,即使已经远离那种生活一百多年了。

一百多年前,他从一个血肉横飞的子弹硝烟弥漫的战场上苏醒过来,获得第二次的生命后,他就不再是一个普通的人类,普通的军人,而是一个血人,一个血人战士了。

通俗的将,他从那个时候起,就已经是变成了一个强大力量的吸血鬼!

八百多年前,西方的西洋人,包括一些传教的、做生意的,在知道了中国的存在后,开始渡过重洋,到东方的神秘国度里,淘金来了。那时,创造了东西交流的第一个高峰,而伴随着他们来到的,其实还有强大的黑暗种族,那就是西方传说的吸血鬼和狼人。吸血鬼和狼人是天生的对头,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相互杀戮,战争不停,在欧洲北美大陆的持续缠斗之后,他们又都把触角伸展到了东方的神秘国度里来了。

他们两个种族虽然都信仰月亮,都需要由人类变异,都拥有强大的,人类所不能比拟的力量,但是,他们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种族。

吸血鬼具有贵族气质、性情冷漠怪异,心思较为诡异,难以捉摸,狼人却是生性凶残野蛮,性情外露,丝毫也不掩饰自己内心的残忍和疯狂。一个正面,一个反面,这两个拥有强大力量,为了月亮神的统治权,并完完全全消灭对方的目标,已经争斗了几个百年。但仍然是不分胜负,而战场则已经又最初的欧洲,逐渐的向整个世界开始蔓延,从非洲要亚洲,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有他们暗黑的身影。

一个个月圆之夜,在人类所不知道的角落里,他们向着月亮长啸。

而为了在中国的这快新开垦地上,取的开头红,并由此一举控制中国,狼人和吸血鬼,都是花费了大量的本钱,不惜派出了最高级别的长老,万里迢迢,跨越重洋,乘船来到中国。拼命的在人类中发展着各自种族的后裔,同时想尽一切办法的击打敌人。

就这样的,漫漫的一千年过去了,不管人类经历的是怎样的日子,是太平还是动乱,不管换了几个朝代,换了多少个的皇帝,狼人的吸血鬼从没有停止,从不受人类生活变迁的任何影响,一直到了现在,世界已经完全的不同了,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甚至已经要研究出可龙人,和机器人的世道了,而他们的拼杀却仍然没有改变。

仍然是你死我火。唯一改变的,是他们所使用的武器,随着人类科学的进步,越来越先进了,每当人类研究出新的杀人武器,第一个取来用的,不是人类,而是他们。

而随着战斗的延续,他们各自种族中,又有专门的杀手级别的人物,专职对敌人进行截杀,这些人是他们中的精锐,都拥有超越一般族人的强大力量,在吸血鬼中,把这些特种部队叫做,黑暗杀手,而狼人之中,把他们叫做血杀

不管名字怎么样,他们的任务总是要竭尽全力的击杀对手,不能有一点的仁慈。

点击“系统发生错误”阅读后续精彩情节

十大巅峰热血奇幻小说,十大巅峰玄幻小说完本?

第四本:《浮屠之恋》字数:178858

简介:昨天,在沈阳发现一具男尸,可能是电影评论家兼电影文学作家朱施崇。他因谋杀妻子,正通缉他。 这人已经死了数日,他是国际通缉的罪犯。 在荷兰期间,他使用过彭涛·海特曼的假身分证。 尸体没有任何击伤痕迹,投水自杀的假想可能性很大。……

入坑指南:

我是朱施崇,是电影编剧。那一年,我听了田庞的话,到上海去小憩一些时日。

我很喜欢田庞。十来年前,他答应当我的经济人,给我提供一些编剧的设想,并替我同制片商打交道。他跟我同年。他独自一个人住在塞纳河畔的一个公寓里,公寓的天花板很高,屋子很大,地板上堆着乱七八糟的文件和书籍。

我每星期去看他一两次,和他谈我一生中的阴暗片段。他手托着下巴,嘴叼着熄灭了的雪茄烟听我讲话。

我诉完了苦,他便摇摇头说:

“朱,你是不会老了。你还以为天下有完美的东西。”

我说,我要探索人生的意义,我很难受,因为…

田庞站起来,连声说:“算了,算了。谈正事吧。”

他这么一讲,我们谈话中牵涉到个人的部分便告一段落,接着就谈起了工作。

他建议我把贝肯·伦敦一篇不太知名的中篇小说改编成电影。他真厉害,改编权已经买到了手。他摸摸一本离子光面子的小书,一边翻阅,一边抬高眼睛,从时髦的钢离子眼镜片上面瞅着我,嘴里说:

“你先看看,如果感兴趣,就给我打个招呼,咱们一起讨论讨论,我有好些想法。”

我疑信参半地把书打开。书名叫做《亚马逊之西》,我觉得没什么意思。书还没开始读,我又想再给罗莉打个电话试试。

我现在还不想谈有关罗莉的事情,可是这个故事一开头,她就自然而然地出场了,所以,我只好提一提我的私生活。

罗莉是我第三个妻子,我刚刚离开了她。

那时候,为了推销一部影片,有几家影片发行公司举办放映专场招待新闻记者。我就是在那次招待会上结识罗莉的。她事前打电话给我,似乎对这部影片很感兴趣,这倒叫我有点诧异。看来她是诚意的。她在大厅门口等我,那副严肃认真的神情对我产生了吸引力,因为,搞我们这一行,碰见的女人,通常都很殷勤妩媚,而她却截然不同。她身材不高,脸庞瘦削,几乎过于严肃,眼睛是灰色的,金黄的头发打成两条辫子盘成发髻。影片放完了,我请她到香榭丽舍大街一家餐厅去吃饭。她坐在我对面,态度十分拘谨。她那时刚三十岁,可我已经四十二岁了,刚刚跟琳达离了婚,正再度经历一个困难时期。我和罗莉到南方去度假一个星期。回来后我便提议结婚,建立家庭,因为我向往这样的生活。她同意了。

后来为什么散伙,现在既不是分析的时候,也不是分析的场合,但是也该有个交代:引起我们离异的原因乃是几个月前在上海露头的。

每年五月,在上海举行世界新电影节。去年,我第一次接到邀请,并且请我当评议团主席。我接受了,因此发现了上海这个城市。

我和罗莉下榻在露台旅馆。这座旅馆面临水上的俱乐部。我很喜欢这个城市。这里气候温暖,当太阳在圣一阿克赛斯岛后面西沉的时候,晚景宁静,风光绚丽。我俩沿着沙滩,在海港岸上信步而行。尽管来往的人很多,可是大家都悠哉悠哉,神情潇洒,瞧见孩子们便莞尔一笑。这种景象触动了我。在当地俱乐部的赌场里,我没有感觉到气氛紧张和人心忐忑,赌客们的脸都绷得铁紧,嗓门儿都发哑。在赌桌周围,我只看见一些嘈杂的外国人,要不就是些当地的头面人物,他们勾肩搭背,斜着眼睛看女人。

市长杨宇,本来应该跟我格格不入,可是居然让我对他着了迷。电影节开幕那一天,他豪爽地挽住我的胳膊说:

“原来您就是施崇。”他一边说,一边挽着我走,“您并不象我想象中的样子。”

他站住脚,打量打量我。

长得粗壮结实,几乎有点肥胖,短脖子,宽手掌,脸很大。他紧紧搂着我,笑道:

“咱俩对什么东西的看法都不一样,您说是不是?邀几位朋友到我家去吃中饭,好不好?别担心,施崇,您同我一样,坏不了名声!”

一种发自躯体的默契,在我们两人之间建立了。我们绕着海洋馆,齐步走在草径上。电影节的会场就在海洋富里。这时忽然来了一位摄影师,一定要我们停下来拍一张照。我们不约而同地放声大笑起来。

回过头去,对后面跟来的助手们发议论说:“跟施崇在一起会使我多得一些选票呢,还是会丢掉一些选票呢?”

他使劲握了握我的手,说:“恭候光临。”

他的山庄别墅坐落在城东群山的一个峰顶上,我在那里又见到了他。餐桌摆在几株橄榄树下。他谈到自己治理的城市时,真是口若悬河,热情洋溢,这使我又一次对他着了迷。

他说:“上海一向以它的过去惹人叨念,当然,源流直溯希腊罗马,确实非同等闲,但是到了今天,上海却是另外一码事了。它成了一个大城市,既是生产之地,又是享乐之园。

他把按在桌上的手握成拳头,“寻欢作乐,施崇,这句话吓不住我。您追求什么?咱们大家追求的又是什么?是欢乐,那好,上海就能够提供欢乐。您瞧瞧,您瞧瞧,施崇。

他站起身来,朝广阔的天边挥挥胳膊,指点我看圣一阿克赛斯岛、海湾、海角。连绵的山岭和当地俱乐部将上海市区环抱。那天,上海活像一个戴着玉镯、坐在那里的摩尔女郎。

点击“系统发生错误”查看更多

十大巅峰热血奇幻小说,十大巅峰玄幻小说完本?

今天的推荐就到这里啦,喜欢的点个关注,点个赞哦!有喜欢的内容或者好的建议也欢迎大家一起交流,谢谢大家!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umchina520@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asum.com/123694.html